刘诗诗起诉影视公司侵权案开庭审理
近日,刘诗诗起诉影视公司侵权案将要开庭审理。据悉,这是一起关于《步步惊心》剧版权纠纷的案件。
刘诗诗在起诉书中称,影视公司未经她的同意,擅自使用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,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。该公司虚假宣传、侵犯原著作品版权等行为也引起了她的不满。
据了解,该案的举证期已经到期,刘诗诗等人将于定于举证期满后第日开庭审理此案。届时,将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言,并就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和裁决。
对于此案,建议影视公司应尊重演员的肖像权和名誉权,同时要注重宣传的真实性;原著作品方面也需要加强版权保护,防止版权被侵犯。
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来看,保护知识产权、遵守合法规定是企业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。希望今后能够更加注重版权保护,营造一个更加健康、积极、向上的行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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